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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食堂承包和委托经营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督查合肥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学校食堂承包和委托经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食堂委托社会化经营实际情况,总结如下:

一、承包和招投标管理方面

我校自2001年开办西藏班初期是自主经营,学校采购物料和招聘6人相关人员为不足200个西藏班学生提供膳食,设备简陋、没有就餐场地,卫生不达标,没有相关制度保障,学生的营养不能科学规范保障;自2004年按照市局和卫生部门统一要求开展社会化企业经营,中标企业:蜀王美心餐饮有限公司,同时新建能容纳1000人的学生餐厅,属于校内招标经营;自2018年底我校进行市场调查报请市局同意启动在合肥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中标企业:蜀王优芙得餐饮有限公司2021年12月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蜀王优芙得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启动第三次招标,正在请示申报中,未完成2025年招标。

二、程序规范方面

自2018年底我校启动食堂政府采购以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采购规定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学校行政会和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规范招标需求和流程,没有违规延长供应期限,不存在分包和转包问题,招标文件没有设定排他性,中标企业有A类餐饮经营企业。

三、学校食堂经营方面

我校食堂自开办以来,均按时签订正规合同,没有出现随意指定人员承包,从未向承包商转嫁费用,坚持“同质、同价”,在2023年之前存在职工餐厅楼层和职工窗口,但不存在变相参与经营,搭便车报销等问题。

四、学校食堂重点排查问题

我校膳食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极少数毕业生饭卡没有退款情况(费用极少),只是通过班主任和通知告诉学生在校消费完,部分毕业生把饭卡留个下届学生,在食堂食材采购和食品安全方面学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依赖企业自主管理和属地市场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督导,具体见问题清单。

总之,按照市局相关文件部署和近期解决身边群众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我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食堂社会化经营各个方面,认真梳理问题、措施、责任和时限清单,逐项整改,依法依规引进社会餐饮承包单位,以其专业性、实力和膳食管理服务水平,对食堂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学校将继续用心用情把好校园食品安全关,让全校师生不仅吃得放心更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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