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值班人员陪餐制,陪餐人员由当天值班的领导和老师轮流担任。每天早餐、中餐、晚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在食堂一楼餐厅填写《三十五中陪餐记录表》。
2、陪餐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
5、陪餐人员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当天值班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人员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陪餐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