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十五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来势凶猛,为了在特殊时期给全校师生更好地提供服务,有效地为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最大程度避免危机事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危机应对方法,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三、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应急心理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处理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由政教处、生活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咨询室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办法。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由3—5人组成。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全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1、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疫情防控期间,存在情绪低落、抑郁、不与家人或朋友交往者;
(2)因疫情隔离不能上课,导致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尤其关注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
(3)疫情隔离期间遭遇突然的其他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种种原因将被学校处分、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者;
(4)在以往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过去有过自杀企图或行为者,经常有自杀意念者;
(5)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看不到“出路”者;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2、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⑴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轻身念头者;
⑵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⑶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五、工作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网络空课,针对疫情导致的心理健康危机做全体教职工培训。
2.备案制度。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心理咨询室备案,填写《学生危机事故情况表》。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学校亦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咨询室。
3.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心理咨询专家组鉴定,或到由心理咨询室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4.跟踪制度。从学生返校开始,各班主任、年级组长密切跟踪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上级部门。对于有出现心理问题并及时给予心理干预康复后,专业心理老师、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定时强化疏导。
5.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六、具体措施
1.各班主任做好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控与疏导。
2.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线上心理健康个案辅导工作,帮助学生缓解恐惧情绪,调节学习焦虑。
3.返校前一周,通过在线方式对全校教职工开展线上心理健康与情绪调节专题讲座,为全体教职工返校调整状态做好保障。
4.通过在线学习平台、社交软件等定期开展心理讲座,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健康。
时间 | 主题 | 对象 | 主讲 |
2月23日 | 《测量生命——从疫情看生命的意义》 | 全体学生 | 徐凯 |
3月1日 | 《与焦虑同行——特殊时期的情绪管理》 | 全体学生 | 张琳 |
3月15日 | 《在家如何学习?——让在线学习有效率的时间管理》 | 全体居家学生 | 徐凯 |
3月22日 | 《孤岛,生命的意义》 | 全体留校学生 | 张琳 |
4月5日 | 《化解冲刺的焦虑》 | 初、高三学生 | 徐凯 |
4月12日 | 《重回课堂,您的情绪资本就位了吗?》 | 非毕业班学生 | 张琳 |
4月25日 | 《非暴力沟通——网络课堂下家长的正面管教与手机监管》 | 全体教师 | 徐凯 |
七、汇报制度
- 发现教职工心理健康危机情况,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
- 发现学生心理健康危机情况,班主任向政教处汇报,班主任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 校长室根据心理健康危机情况,迅速组织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小组进行干预,并及时向教育局等主管部门汇报。校长室需研判形势是否需要转介,向校外机构提出援助请求。
八、责任追究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对其实行责任追究。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负责人协助而相关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部门,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班主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