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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和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和参与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根据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的文件精神,我校特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争做注册志愿者,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活动时间

 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12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招募领导小组。

组长:裴罕

副组长:范德标、胡纯先、张绍华

办公室主任:潘成红

委员:许祖国、杨荣胜、刘玉明、李荣苍、李泽龙、

汪松清、宋文林、叶荷青、雷金军、陶松

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由团委书记具体负责。

(二)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宣传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美好校园”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组织学生编排积极向上,宣传文明创建的文艺节目,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文明公约。

(三)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文明交通服务活动。针对城市交通中存在的各种不文明现象,通过志愿者亲切的劝导和耐心解释,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引导辖区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1、文明乘车引导。在辖区内公交线路上进行志愿宣传和引导,制止拥挤混乱无序乘车,倡导安全乘车、文明让座。 

2、交通协勤监督。对部分辖区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予以引导。 

3、交通安全宣传。向行人和司机散发宣传资料,宣传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环境美化活动。积极参与以“创卫”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清理校园草坪、教室、厕所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活动;开展协助整治校园建筑工地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的不规范用语活动;开展清理公交车站、道路两旁等公共场所的白色污染和牛皮癣活动。

(五)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开展志愿者到敬老院服务孤寡老人、帮助伤残人群等志愿服务。

(六)开展同学互帮互助活动,尤其对农民工子弟的帮扶教育。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要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首先要进行注册登记,同时还要坚持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做一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包括: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累计提供适当的志愿服务; 

2、活动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纪律,按要求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3、必须是表现优秀的学生,要求在学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五、注册时间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报名采取个人直接报名注册和集体统一报名注册相结合的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5日至9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把此项活动作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把此项活动纳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造出活动声势,确保活动效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期间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努力掀起志愿服务的新高潮,大力营造志愿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氛围。 

3、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活动中,将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力争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行动使我市的志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也希望通过此项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创建领导小组

200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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