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以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走读学生在家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学生家长应立即上报社区,做好防护按照规范程序及时送定点医就诊,同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各级疾控中心、防指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班主任立即带至学校隔离室隔离,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信息组负责人,信息组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属地社区、疾控部门和合肥市教育局。学校应急组立即组织送到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并通知家长(家属),西藏班学生由专人负责带到就近医院诊断治疗。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须由定点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和必要的核酸阴性报告,校医务室查验和备案后,方可进班复课。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2021年1月28日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学生复课查验登记表
班级: 班主任:
学生姓名 | 性别 | ||
患病情况 | |||
就诊医院及科室 | |||
治愈时间 | 隔离留观时间 | ||
医生诊断证明 | |||
家长联系电话 | |||
复课证明核验人 | |||
核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