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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合肥三十五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性,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有效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 校长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各班级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信息部(教务处叶荷青主任)负责人为疫情报告人。
  2. 严格按照晨午晚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午晚检工作,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位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 班主任在晨午晚检时如发现学生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时,要立即带至学校隔离室隔离,现场教师要立即报告信息组负责人,信息组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属地社区、疾控部门和合肥市教育局。学校应急组立即组织送到定点医院诊治,并通知家长。
  4. 班主任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学生没有按时到班,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原因;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要求学生补办请假手续。
  5. 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早发现,早处置。

6.学校对传染病病人跟踪管理,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患病学生痊愈后,持定点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和相应的核酸报告,校医务室查验和备案后方可入校复课。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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