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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中心机房UPS蓄电池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35XXZX2026Z00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中心机房UPS蓄电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需求文件

更正内容:

  • 原需求文件中采购蓄电池数量修改为64节:
2 蓄电池 1、12V100Ah铅酸免维护蓄电池,适配本项目UPS供电系统,设备兼容性、通用性强,满足项目长期稳定供电及运维需求。

2、蓄电池外观不应有裂纹污迹及明显变形。

3、具备耐高电流能力、抗机械破损能力。

4、材料的阻燃能力:槽、盖的有焰燃烧时间应≤10s,有焰加无焰燃烧时间应≤30s。

5、蓄电池采用高纯度原材料制作,极板、隔板、电解液材质优良,杂质含量低,化学稳定性好;电池自放电性能优异,常态下每月自放电率≤1.5%,长期静置不易亏电,适配长期备用值守场景。

6、蓄电池采用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极板结构设计合理,内阻低、大电流放电性能优异;极板耐腐蚀、抗老化能力强,整体结构气密性、密封性良好,有效延缓电池衰减,设备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满足机房长期值守运行要求。

7、★低温敏感性: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低温敏感性试验后,外观不应有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且3小时率放电容量应≥60Ah。(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8、★短路电流与直流内阻:蓄电池的短路电流≥2000A,蓄电池直流内阻≤5.0mΩ(供货时支持现场验证内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9、蓄电池具有防滑防酸防漏液保护装置,每只蓄电池配备防漏液托盘。

10、为保证产品质量,所投蓄电池须具有二维码扫描防伪查询系统。

64节  

 

其他需求不变;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6月12日。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38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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