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价原则
1.成本核算原则
学校食堂应以食品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设施折旧及水电等费用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确保饭菜价格合理反映成本。
2.公益性原则
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应以服务师生为主要目的,饭菜价格应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不得追求过高利润。
3.市场调节原则
参考市场物价水平和同类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对饭菜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二、定价流程
1.成本核算
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会同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堂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包括食材采购成本、人员工资、水电费、设备维护费等。
2.价格拟定
根据成本核算结果,结合定价原则,初步拟定饭菜价格方案。价格方案应包括各类饭菜的具体价格及调整依据。
3.征求意见
将拟定的饭菜价格方案向学校师生、家长代表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审批确定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饭菜价格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支委会研究后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确定后的饭菜价格应向师生公布。
三、监管制度
1.价格公示
学校食堂应在显著位置公示饭菜价格,包括各类菜品的名称、价格及主要食材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2.定期检查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食堂的成本核算和饭菜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价格合理、稳定。
3.师生监督
设立师生监督渠道,如意见箱、投诉电话等,鼓励师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师生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家长参与
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家长通报食堂的运营情况和饭菜价格,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5.部门监管
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的监管,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价格调整机制
1.市场波动调整
当食材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学校食堂可根据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饭菜价格。调整价格应按照定价流程进行,并及时向师生公布。
2.成本变化调整。
如食堂的人工成本、水电燃气费用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到饭菜价格的合理性时,学校食堂可申请调整价格。调整价格应提供详细的成本变化说明和依据,经审批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