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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中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和营养健康实施细则

三十五中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和营养健康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合教[2019]182号《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住校生和汉藏合校的具体实际,指导我校学生集体用餐和营养健康管理实施细则。

1.学校成立已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小组,各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通力协作,责任到人。

2.建立校长、分管领导和班主任陪餐制度,做到每顿餐,每个菜品有人监督管理,及时反馈,及时处理,让家长满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老师—分管校长、食堂负责人—校长双向联动汇报机制。

3.制定三十五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有总务处、政教处和生活部每周一次检查,每月两次抽查的方式,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常规检查表》,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账,对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市场管理部门,责任追究,给予相应处罚。

4.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定期联系社区卫生监督部门,每学期开展至少两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开学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

5.每学年开展学生体检一次,学生体质监测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6.食堂每周公布学生餐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在食堂显眼位置公示宣传。

7.建立健全学生自主管理的伙食委员会,每天例行检查,做好台账每周召开例会,调研伙食状况,反馈到生活部和食堂,每月针对食堂提供的菜谱进行审议,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学期举行二次班级学生进厨房活动,体验和学习制作过程,对食品安全要求和营养搭配知识进行深入了解,每学期开展全校学生伙食调查问卷一次,及时反馈给学校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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